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还可贷款
根据我中心文件筑公积金字〔2016〕172号,“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的。
开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2.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
3.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4.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规定,愿意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开户资料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
开户流程
2.管理部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签订《协议书》(一式二份),中心和灵活就业人员各一份。《协议书》应明确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3.经办人员在“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管理账户”录入相关信息,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打印《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中心、银行、灵活就业人员各一份。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贵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2.所购买的自住住房为普通商品期房、二手房和已完税并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现房,且位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
3.借款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4.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且没有足以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商业贷款或民间债务;
5.具有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
6.能够享受人民银行规定同档次商业性住房贷款下限利率,并符合补息贷款的条件;
7.借款人同意在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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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