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小学一到三年级每学年必须开展春游和秋游

近日,贵阳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十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明确将围绕实践类活动、体艺和科技类活动、家校共育活动三个大类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
在实践类活动方面,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每学年必须开展一次研学旅行活动或春游、秋游,其中,小学一到三年级开展春游和秋游,其他年级开展研学旅行;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走访调查、志愿服务、劳动体验、问题探究、项目设计、现场学习等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或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新生入学前开展一次军训,有条件的初中学校也要开展军训。体艺和科技类活动方面,各学校每学年要举办一次人人参加综合性校园运动会(体育节),原则上秋季学期开展;各学校每学年要举办一次人人参与的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节),原则上春季学期开展;各学校要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每学期举办一次校园科技节系列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开展自然观察、科学探究等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实验等评比活动。家校共育活动方面,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师生心理健康交流活动,加强教师对学生心理状态的了解,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向家长进行反馈,并有针对性地化解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减轻学生心理压力;每学期由班主任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实地家访。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以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市教育局每年将对“十个一”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评价和市级“公办强校”评估指标;各区(市、县)要将“十个一”系列活动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结果运用、反馈和指导。

来源:贵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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