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五个一批”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普安县始终坚持“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目标,以“五个一批”为抓手,不断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是培育一批。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远程教育、“教育+人社+农业”培训、普安职中实训基地等平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成员开展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政策理论精、经营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带头人。同时,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全县共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社员200余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拨付支持资金4600余万元。

二是清理一批。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分类开展“空壳社”清理行动,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同时,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产业发展情况、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产业利益联结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估,对“边缘”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指导力度,使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目前,全县共注销“空壳社”86家。

三是规范一批。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行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要求有150名以上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并民主选举选配1名高素质理事长,2名专职理事,着重将责任心强、号召力强和极具奉献精神社员发展为理事会成员,兼顾吸收生产技术、经纪营销、经营策划等方面人才,不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头脑”建设。目前,已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

四是壮大一批。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承接国家财政项目,努力壮大一批产业基地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管理水平高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从严把关、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进退机制,对监测不合格或未按时报送年报信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资格。目前,已完善5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扶持壮大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获中央财政支持项目资金120万元。

五是提升一批。全面梳理一批发展潜力较强,社员活力充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指导队伍,按照“一对一”的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不同的指导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同时,坚持抓点与拓面并举,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打造“样板”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引领提升一批“后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已打造国家级示范社1家、州级示范社12家。(普安县委改革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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